陈剑明律师亲办案例
侵权纠纷-饲养动物侵权
来源:陈剑明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01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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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中,本律师接受原告的委托后,多次调查取证,取得了胜诉的重要证据,为原告依法索赔奠定了重要基础。

201310原告骑电动车去地里干活,被告张某领着饲养的两条大型狗在路边闲逛。原告见状行驶到马路中间,行驶近被告时,被告的两条狗突然蹿向马路中间。原告避让不及,被狗撞到前轮,倒地受伤。

事故发生在农村非繁忙路段,事发现场目击者非常少。本律师多次走访,寻找到目击证人。

被告也找来所谓的“目击者”。本人当庭指出证人证言效力问题。

最终,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大部分诉讼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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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陈剑明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302*********5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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